場地與設施 排球場 排球場由比賽場區(playing court)和無障礙區(free zone)組成。比賽場區長18公尺,寬9公尺。可分為兩塊等面積(9m×9m)的區域,比賽的兩隊各於球場球網的一邊,每一邊又可分為前區(前排)(離中線3公尺內的區域)和後區(後排)(離中線3公尺到9公尺的區域),劃分前區和後區的線稱為攻擊線(attack line),男子競賽為中線以上最高點離地面2.43公尺的網高(女子競賽則是2.24公尺);無障礙區,指的是場地上方不得有任何障礙物的空間,除寬度不得小於兩公尺外沒有其他限制。球場各邊線寬5公分。 除此之外,職業的場地對於立體的高度也有要求。 違例與犯規 連擊:單人連續擊球兩次以上(除第一接傳、或攔網時接觸身體多個部位、或攔網後接一傳) 持球:球停留於手中(通常以裁判的個人主觀角度來決定) 4次擊球:一方隊伍擊球三次以上(攔網觸球不算在內) 過網擊球:於對方球員未完成攻擊性擊球前或同時,於對方空間觸球 位置錯誤:位置錯誤(只和前後左右有關)發球方由主審裁定,接發球方由二審裁定;或輪轉錯誤(發球員) 觸網:根據2012排球新規則,身體任何一部位碰觸到網上白帶或標誌竿頂部80公分才算觸網或是干擾到另一方之行為才算(但根據2015年最新規則,恢復到只要碰觸網子即算觸網) 後排違例:後排不能攔網.於球完全高於網頂時完成攻擊性擊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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